招生信息
哈尔滨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供稿单位:哈尔滨学院     发布日期:2023-06-05     点击数:7455

哈尔滨学院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市的西部核心区,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是哈尔滨市属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学校前身是1934年成立的北满特别区师范学校。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哈尔滨大学、哈尔滨市教育学院、哈尔滨市成人教育学院等四所院校合并成立哈尔滨学院。合校升本后,哈尔滨市师范学校、哈尔滨市财经学校先后并入。经过88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突出理工科、艺术设计和教师教育优势明显,经、法、教、文、理、工、管、艺等学科协调发展,城市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

2007年,学校以良好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是教育部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单位、黑龙江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黑龙江省创新创业发展方向支持单位,获批黑龙江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培育)和首批共享型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获“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单位”“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哈尔滨市劳动模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践行“崇德砺志、博学笃行”的校训,秉承“学高身正、严谨至善”的教风,着力培养符合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设有12个二级学院,46个本科专业,面向龙江、哈尔滨产业需求打造8个专业集群,应用型专业占比达到90%以上。全日制在校生11970人,毕业生留省就业率年平均在55%以上,其中60%左右的毕业生选择留哈工作。

学校现有教职工1075人,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348人,占比达51.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568人,占比达83.4%(其中博士占比25.3%);“双师双能型”占比达到55.1%。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省教学名师、省优秀中青年专家、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8人,国家级教学团队、省级教学团队、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团队、市专业领军人才梯队13个。学校获批全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人才单项)试点高校。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一流课程30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7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4个。曾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二等奖31项。小学教育专业率先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音乐学专业完成专业认证专家组进校现场考查,软件工程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申请。与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共建龙广电快手融媒研修院,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作创建哈尔滨地方经济发展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学院被评为黑龙江省首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2020年,哈尔滨市复旦路小学校更名为“哈尔滨学院实验小学校”。2021年,学校获批省旅游文化时尚产业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基地。“双创”项目连续三届荣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铜奖。

学校聚焦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支撑作用,不断加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点建设。现拥有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学术交流基地。近五年,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20余项,先后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50余项,获得发明专利近200项,承担横向课题300余项,参与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极薄煤层综采工作面智能开采示范中电控系统研究”、“双一流”二期工程“艺术学科协同创新特区建设项目”,“环保型废纸脱墨技术研发与应用”等60余项科技成果成功实现转化。2021年,获省科学技术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省高校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省优秀艺术科研成果奖44项、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6项、省文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奖2项、省社会学心理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奖2项、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6项、市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7项。获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项、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8项、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5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18项、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22项、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6项、省社科联科普活动委托项目2项,科研经费达到3000万元。

学校成立黑龙江湿地培训中心、哈尔滨湿地研究院,与哈尔滨地铁集团联合开展科技攻关重点项目。研编“固废制砂”系列地方标准项目,为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时任省长王文涛批示予以肯定。服务龙江创意设计产业发展,挖掘龙江文化、冰雪文化内涵,研创冰花瓷、冰雪陶等艺术产品。创作凸显北大荒精神、城市精神、老工业基地历史的主题壁画,亮相城市地铁站台。传承红色文化基因,黑龙江四大精神文创展览馆获批“黑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组建哈尔滨芭蕾舞团,打造国际一流文化名片。“市民讲堂”荣获省“全民阅读活动优秀项目”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市民学习中心荣获黑龙江省老年大学示范校称号。

学校与俄罗斯布拉格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合作开展语言实习实践项目,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俄语人才。依托哈深对俄文化艺术博览会,拓展中俄高校文化艺术交流的广度与深度。积极开展中俄、中韩、中德、中意联合办学项目,为“一带一路”、向北开放作出新的贡献。   

哈尔滨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下设动画、绘画、摄影、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9个本科专业。

哈尔滨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下设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
一、艺术类招生专业介绍

1.绘画专业

绘画专业在人才培养上,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创造性地将教学、实践相结合,最大程度上调动学生的创作热情,激发学生的创作潜能,从而促进学生的多元化发展。根据专业需要设置三个专业方向:中国画方向、油画方向和壁画方向。
   2.动画专业

动画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动画原画、动画创意设计和卡通连环画绘制与脚本编写及三维电脑动画创作等高素质的动画艺术设计、创作的专业人才。
  3.摄影专业

本专业培养的是商业市场中广告摄影的专门人才。毕业生适应各种艺术设计公司、广告公司、新闻、出版、影像公司及大中型企业市场拓展部门的工作。

4.艺术设计类专业大类招生

按大类招生培养,学制四年,采取“1+3”培养模式。培养学程分为两个阶段,即通识教育阶段和专业教育阶段。通识教育阶段,主要为强化基础教育,学习共同的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教育阶段,实施专业教学,学习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和专业实践课程。

环境设计专业为装修企业与设计院所,培养承担装饰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设计、设计与施工管理的专门人才。

工艺美术专业立足于弘扬和继承中国传统文化艺术,学习国内外制作工艺知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能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方向技能(漆艺、陶瓷艺术、雕塑艺术、纤维艺术等)的“应用型”专门设计人才。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兼招数字媒体艺术方向)是关于图形创意、概念表现、信息视觉化传递的专门学科,是将理念转化为可视形象的过程,学习内容集中于表达技巧和充满想象力的视觉传讯。

公共艺术专业培养具有城市景观设计和公共艺术造型理论知识及专业实践技能,具备在公共空间中进行艺术创作与视觉设计,满足环境美化和人文关怀需求能力,能从事市政、建筑、园林规划设计院所、景观环境艺术装饰公司的方案设计与施工管理、科研和教学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设计意识、掌握现代服装与服饰设计的方法及表现手法和实际动手能力的专业设计人才。

5.音乐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掌握扎实音乐学专业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备较强音乐学专业知识与应用能力,具有较高对音乐进行理论分析及教学能力,能在中小学从事音乐教学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6.音乐表演

音乐表演专业下设四个方向:声乐方向、钢琴方向、双排键电子琴方向、器乐方向。本专业培养具备较强音乐表演专业知识与应用能力,具有较高音乐表演素养,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各类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文化馆站、少年活动中心、社区等从事音乐表演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1. 舞蹈编导专业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具备坚定的政治方向、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艺术修养,具有舞蹈作品编创、表演、教学综合实践能力,具备团队协作能力与创新精神的舞蹈相关领域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办法及录取原则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以及《哈尔滨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专业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工艺美术专业、公共艺术、服装与服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实行按类招生。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没有外语语种限制。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艺术类考生,可按相应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进行专业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我校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工艺美术专业、公共艺术、服装与服装设计)、绘画、动画、摄影、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录取时,在省级招生考试院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专业课(术科)统考成绩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也相同,艺术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艺术理科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艺术类考生,可按相应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进行专业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三、艺术类专业招生范围

美术类

黑龙江省

绘画

动画

摄影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公共艺术、服装与服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山西

 

绘画

动画

摄影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公共艺术、服装与服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江苏

绘画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公共艺术、服装与服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江西

绘画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公共艺术、服装与服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摄影

山东

 

绘画

动画

摄影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公共艺术、服装与服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广西

 

绘画

摄影

动画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公共艺术、服装与服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甘肃

 

绘画

动画

摄影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公共艺术、服装与服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音乐类

黑龙江省

音乐学 (师范类)

音乐表演 (钢琴、双排键、琵琶、萨克斯、小提琴、长笛、双簧管、古筝)(需细分专业小项)

音乐表演 (声乐)

河北

音乐表演 (钢琴、琵琶、小提琴、长笛)(需细分专业小项)

音乐表演 (声乐)

内蒙古

音乐学 (师范类)

音乐表演 (钢琴、萨克斯、长笛)(需细分专业小项)

音乐表演 (声乐)

河南

音乐表演 (钢琴)

音乐表演 (声乐)

湖南

音乐表演 (钢琴)

音乐表演 (声乐)

     

 

四、学费标准

哈尔滨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学费标准一览表

 

 

单位:元/生·学年

 

专 业 名 称

本科学费标准

 
 

音乐学(师范类)

4000

 

音乐表演

9000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公共艺术、服装与服装设计)

9000

 

动画

9000

 

摄影

9000

 

绘画

9000

 

舞蹈编导

9000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相关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为准!按类招生专业的学费多退少补。

 

五、联系方式:

哈尔滨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中兴大道109号哈尔滨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86

咨询电话:0451-86613350\86617723

招生网址:https://zsxx.hrbu.edu.cn